第一次以后,还有些许愧疚之心,而后第二个晚上我不回来,半夜她又叫他回来了,这已经没有了愧疚之心,而是只有一种因为我不理她而报复我的心理,第三个晚上则全是为了身体愉悦……被我撞见了。
她干脆一走了之……
这难道是我对她太好的原因吗?
我想起了老陈曾经说过的话:这类女人,喜欢被人征服,喜欢被自己强的男人征服,没什么奇怪的,女人的本性而已,喜欢被人恭维,而且天生也善变,当然,你要有一定的资本才能,没有原则,对她好的,什么都好,对她不好的,哪都不好,完全从自己为出发点!管你什么社会管你什么道德。
这类女人,爱耍赖不讲理,没有什么责任感。女人爱狡辩,不喜欢承担责任,自己犯错会找一万个理由来推脱,自己永远正确,自己认为的永远对,别人和她意见不同,别人都是白痴,别人都错了,根本不把别人的意见当回事。
自己就是知道自己错了,非要不承认非要逃避责任,干什么做错了,非要说找理由。她们是世界上最不值得信任的动物,没什么靠得住,再恩爱的夫妻,一个星期不见面,别人的孩子都能生出来。
这类女人,很明显……就是丽萨了。
内心专一,是人最大的道德。
过了没几天,老子又他妈的去犯贱了。
丽萨突然给我打来了电话,说请我吃饭。
我过去的时候,她站在学校大门口的路灯下等我,装扮精致,白色的套裙完全挡不住傲人的身材。
她带着我去了消费很贵的一家饭店吃了大餐,我已经预感到要发生些什么,假装很自然的跟她继续聊下去。
一个钟头以后,我们去开了房,房间不大,但是很整洁,很温馨,和我们的出租屋有天壤之别。
当我跟在她后面步入带有粉红色台灯的宾馆房间的时候,这个之前给我以大气淑女般感觉的女人突然像疯子一样迎面向我扑来,仿佛要把我生吞活剥了一般。
我们像一对狗男女,疯狂的搞到了一起。
……那夜是我与丽萨最后一次,我比任何时候都要来得疯狂,当我终于力乏难支时,有一瞬间感到眼前一片漆黑。丽萨嘴角勾勒出一丝伤感,将我推开,抖了抖她略显凌乱的乌发。
睡着了,入梦了,醒来了,她走了……
毕业那天,我失恋了。
谁的青春不曾荒唐,谁的人生不曾操蛋。
我早就知道,她总有一天会离开我,不过我却走不出来,我迷失在曾经的风花雪月里,我太爱她了。
生活中有太多无可奈何的选择。社会就像江湖,总是让人身不由己,言不由衷,失去的东西,其实从来未曾真正地属于你,也不必惋惜。失恋,是为了让你遇见更好的人。
虽然是这么开解自己,不过,老子还是颓废。
离开了学校,被戴了绿帽子,离开了女朋友,你会觉得他妈的生命有多落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