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狸猫驯仙记的小说是《狸猫驯仙记》,是作者蒙莎写的一本幻想类型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这名字倒有那么一点文绉绉的,早个一二百年也可去冒充读书人了。然而这对我来说没有多大意义。人的寿命实在太短,要不了多久他们就都变成一堆白骨——何况这个家伙……神经好像还不太正常。外面天还是黑的,估计出去...
精彩章节试读:
我还找到了他的钱包。从里面抽几张票子出来的时候,顺便瞄了一眼他的身份证。
原来他叫崔叔闻。
这名字倒有那么一点文绉绉的,早个一二百年也可去冒充读书人了。然而这对我来说没有多大意义。人的寿命实在太短,要不了多久他们就都变成一堆白骨——何况这个家伙……神经好像还不太正常。
外面天还是黑的,估计出去了也没啥意思。我索性在客厅的沙发上躺下来,先眯一觉再说。嗯,这张沙发确实很舒服。
小睡了一觉起来,用冷水洗把脸,然后开门出去,随手关了门。一身轻松。
看样子这是在一栋还算新的住宅楼里面。只见外面有部电梯,我搭下去到了一楼,趁保安不注意的时候溜了出去。
经过这一番曲折,我终于逃出生天,真想去找个苹果来大啃一通以示庆祝。
可惜这住宅楼附近竟然是空荡荡的一片,我到处转了一圈,只看到有家便利店还亮着灯。
我叹口气,这种店里面通常都不会有新鲜的苹果。但是我还是踱进去了,随便买了瓶水,边走边喝。喝完了,随处乱走。看附近的路标和建筑,也分不清自己究竟是在哪里。要回森林公园去,也得先知道自己现在身在何处……
哼哼,等我回去了,一定要先到那胖子的餐馆里去“玩”个痛快!
然后……嗯,放兽夹抓我那个看林人,也不能让他有好果子吃!
走着走着,小腿上的伤渐渐地又痛了起来。我走不动了,只得随便找了张路边的长椅坐了下来。坐了一会儿,突然听到身后的灌木丛里一声沙沙的响动。
回头一看,才发现那花坛里面居然趴着一只猫。
小小的,脏兮兮的。身上是一色的长长白毛,可惜因为都纠结在一起了,十分的狼狈。瞧它那个不宜生存的样子,一看就是人养的宠物猫,不知道为什么会在流落在外面。
我俯身,轻轻把它抱了起来。它一到我怀里,立刻就把脑袋往我身上蹭。我揉揉它的脑袋,又拍拍它的背,直起身子看了看周围,终于找到了一间公共洗手间。
我抱着小猫进去,老实不客气地把它摁到洗手盆里,拧开水龙头就是一顿乱揉。
本来做人宠物就已经很差劲了。没了人类的照料就变得这样狼狈,更加差劲。
换了是平时遇上这种小东西,我铁定要蹲在旁边冷嘲热讽直到它羞愧得撞墙为止。只不过大爷我今天刚刚逃出生天,心情还算不错,就帮它一把。
可惜这小东西一点领情的意思都没有。它一被水浇到,立刻就像被烙铁烫着了那样惊叫挣扎起来。等我把它洗干净了,自己也沾了一身的水。
好容易关了水龙头带它出去,只见洗手间门口堵了个山一样高壮的人影。
那人长了一张红砖头一样的方脸,脸上挂了只橡皮泥捏的似的歪鼻子,鼻子下面那一张血红的嘴,活像是直接用刀在脸上割出来的。别看脸长成那样,身上倒是一身笔挺的制服,手里还拿着一根黑黝黝的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