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周清清闫盛的小说是《我和阎王闪婚了》,它的作者是糖墩儿写的一本阎王类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喝水会塞牙,吃鸡会卡骨头,走路自己就能把自己绊倒。昨天我搬过来的时候,正好看见他手里好好的瓶子忽然爆裂,玻璃渣溅了他一身,把好好一张白净的脸都划出好几道血痕。看到他受伤,周围的人都避之不及,我扔下手里...
精彩章节试读:
“也感谢你昨天送我的护身符,今天我都没摔跤!”
这人跟我一样有着矛盾的命数。
本该大富大贵一生平安的闫盛,不知道为什么天生一副倒霉相。
喝水会塞牙,吃鸡会卡骨头,走路自己就能把自己绊倒。
昨天我搬过来的时候,正好看见他手里好好的瓶子忽然爆裂,玻璃渣溅了他一身,把好好一张白净的脸都划出好几道血痕。
看到他受伤,周围的人都避之不及,我扔下手里的行李就冲了过去。
等我帮着他处理好脸上的伤口时,才发现他那张**的小脸儿。
呃,怪好看的。
“我、我叫闫盛。”
他盯着我看,眼里亮闪闪的,“谢谢你。”
“客气啥。”
我挥了挥手,转身回去收拾被我扔了一地的行李。
“我叫周清清,今天才搬过来的,以后多关照啊!”
他帮着一起收拾,谈笑间发现我就住在他隔壁,脸上的笑容就怎么也收不住了。
“遇见你真好!”
一兜小笼包忽然塞进了我手里,闫盛冰凉的手碰到我的手,顿时将我从回忆中拉了回来。
真滑嫩!
我红了红脸。
在山上二十四年,我就没见过师兄弟和师父以外的其他男人。
而且他还长得那么好看。
这滑溜溜的皮肤,真想一直摸下去啊
我咽了咽口水,在心里狠狠扇了自己一个嘴巴子。
周清清,你还要不要点脸,一下山就馋男人的身子吗?
你就剩下不到一年的寿命了,你能给他未来吗!?
但是俗话说得好,人生在世及时行乐......
“谢谢。”
我强压着嘴角的笑意,故作严肃地点了点头。
“刚才早餐店里豆浆卖完了,我拿饮料给你喝吧?”
在闫盛的盛情邀请下,我跟着进了他家。
他转身去厨房拿了瓶可乐出来。
“能喝冰的吗?”
“能。”
我咂了咂嘴,这黑乎乎的饮料我还从来没喝过呢。
我拧开可乐的盖子,猛地喝了一大口。
碳酸饮料的气泡顿时在我舌头上炸开,**得我立马眯起了眼睛。
“咳咳咳......”
“慢点喝。”
闫盛吓了一跳,连忙抽了几张纸递过来。
“嗝......”我刚想道谢,可一股气忽然从胃里涌上了,怎么也控制不住,化为一个响彻天际的嗝。
......
有些尴尬。
我脚趾紧紧扣在一起,几乎要给他家里挖出一间地下室了。
怎么说,我是不是该恼羞成怒了?
我下意识伸手拍了拍自己的小胸脯,想要安抚自己心里那团怨火。
嗯?
平静的心态让我有些不适应。
“怎么了?你是不是呛到了?”
闫盛贴心地拍了拍我的背。
每拍一下,我就感觉心里的那团火颤抖了一下。
我忽然想起了我师父对我说的那句话。
“你的机缘也许就在山下。”
闫盛就是我的机缘啊!